場地借用規則

➤ 田中區婦女中心-場地借用規則


1.為有效場地借用與空間維護之管理,特定此規則。

2.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六,上午 09:00-12:00 、下午 13:30-16:30。

  ※12:00-13:30 不開放借用,且週日及國定假休館。

3.借用本中心場地請於7天前提出申請,場地借用僅供社福團體、政府機關及非營利單位辦理非營利活動為原則,不另收取費用。

4.多元會談室之場地:進入多元會談室之場地需脫鞋且該場地除喝水之外,禁止其他飲食。

5.為維護場地環境整潔,借用本中心場地辦理活動期間如有用餐需求,請於活動結束後自行將廚餘、便當盒及各類垃圾帶走處理,

  感謝您的配合與體諒。

6.請勿隨意破壞各項設施設備,若有設備故障,請立即告知中心工作人員處理,嚴禁自行拆卸維修。若未依指示規定使用,造成

  設備毀損需負賠償責任。

7.活動結束後,請主動填寫「場地使用登記表」及「場地復原檢核表」,填寫後請交由中心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後才離開。

8.場地使用前後請自行佈置與恢復,若取消借用請提早2天來電告知。

9.本於相互尊重原則,為維護良好的合作關係及場地使用品質,敬請配合相關規定,共同營造愉快和諧的合作經驗。



★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本中心酌予修訂。

➤ 哺集乳室使用規則


     如需使用請洽服務台

  • 服務對象:餵(集)母乳者。
  • 開放時間:上午09:00至16:30。
  • 使用哺集乳室(以下簡稱本室)前,請先洽詢服務台工作人員,使用者進入後可上鎖並掛上「使用中」之告示牌,並依其使用規定遵守使用。
  • 使用本室請保持環境清潔,離開時請記得將個人物品攜離及關閉電燈,並告知服務台。
  • 本室各項設備均為公物,請勿攜出或擅自移動,並請愛惜使用,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。
  • 本室之洗手台僅供洗手,禁止沖洗嬰幼兒大小便,且使用熱水請注意安全。若有尿布之需求,請洽詢服務台工作人員。
  • 本室係專供哺(集)乳使用,禁止從事其他活動。
  • 使用本室時請注意嬰幼兒兒全,避免嬰幼兒跌落,發生危險。
  • 使用本室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者,請洽詢服務台。
  • 使用者若違反本須知之規定,本中心得終止其使用。


★本規則若有未盡事宜,本中心酌予修訂。